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表时间:2026-06-03 1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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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媒体记者 张嘉懿/文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发挥村(居)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》(国卫基层发〔2026〕14号),明确吸纳退休医务人员、家庭医生、乡村医生充实基层公共卫生队伍,推动退休医务人员下沉基层,有效利用闲置医疗人才资源,补齐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短板,锚定2030年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设目标,夯实健康中国建设的基层根基。

据政策官方解读,当前全国已基本实现村(居)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,但基层普遍面临公共卫生服务人手紧缺难题,高龄独居老人、孕产妇、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常态化健康随访、全民健康科普等工作供需矛盾突出;大批具备临床实操经验的退休医务人才资源闲置,难以转化为社区便民医疗服务动能,成为制约基层卫生精细化服务落地的痛点。本次六部门联合发文,立足基层治理现实需求,以各地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为改革契机,从队伍搭建、职责划分、配套保障入手,多维度细化落地细则。

在人员组建方面,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架构,一般由村(居)委会成员兼任委员会主任,配套专、兼职工作人员,重点吸纳辖区在岗家庭医生、乡村医生与退休医务人员入队,并广泛动员退休党员、社工、医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队伍,构建专业化、多元化的基层卫生服务梯队,让退休医务工作者的专业经验下沉社区一线。

围绕核心履职内容,公共卫生委员会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与爱国卫生两项重点工作。日常协助属地医疗机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;摸排辖区失能老人、高龄老人、孕产妇、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台账,配合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上门随访;依托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普及中西医健康常识,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;摸排上报辖区传染病苗头与公共卫生隐患,组织群众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。此外,委员会还承担儿童摸底统计、育儿补贴政策宣讲、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科普等民生工作,并牵头落地环境整治、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活动,推动健康管理融入居民公约与村规民约。

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,文件从组织、经费、培训、激励四大维度建立配套保障体系。在权责划分上,社会工作部门牵头统筹基层自治体系建设,卫健部门负责委员会专业能力建设;经费层面明确,委托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相关部门须依规落实配套经费与物资;国家统一编制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、上线标准化培训课程,面向在岗人员开展政策法规、实操技能专项培训;在考核激励层面,委员会成员履职表现纳入村(居)委会民主评议范畴,各地同步挖掘推广基层典型案例,以示范引领带动服务提质。

按照规划,至2030年,我国将全面理顺基层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与保障制度,打通基层自治组织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协作链路,实现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群众自治深度融合,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健康获得感,以精细化基层卫生治理护航健康中国战略稳步推进。

编辑:孟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