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人民网、国家医保局 发表时间:2026-08-27 15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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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媒体记者 张嘉懿/文

近日,国家医保局发布《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,全国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现规范统一,为推进检验结果跨区域互认、推动检验学科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。

该指南覆盖临床检验、输血与血型、微生物与寄生虫、分子诊断、生化、免疫等主要板块,共计662个主项目、114个加收项、7个扩展项。其出台标志着全国4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全面收官,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基本形成。

过去,国内多数地区针对同一检验指标,会依据不同检验方法分别设立收费项目,出现“同检不同价”的现象。指南坚持以服务产出为导向,借鉴北京、浙江等地实践经验,依据检验指标设立价格项目,对原有项目适度整合,原则上不按检验方法学分别设立主项目。以葡萄糖检测为例,新规将干化学法、酶法、酶电极法等不同方法统一规范为“葡萄糖检测费”,不再区分检验方法,落实同检同价。

项目立项兼顾就医缴费习惯与技术发展现实需求。对于叶酸(维生素B9)检测、乙肝、丙肝核酸检测等临床高频、群众熟知的检验项目予以单独立项;针对自身免疫类检测指标多、技术迭代快的领域,放大项目颗粒度,按疾病种类设立血管炎自身抗体检测费、糖尿病自身抗体检测费等项目,适配行业发展。

指南分类设置加收项,落实优质优价。针对方法学检测性能差异设置“定量检测”加收;针对人力、物耗投入差异设置“质谱检测”“间接免疫荧光显微镜检测”加收;针对需人工复核的场景设置“确认试验”“绝对计数”加收,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。

针对联检服务,指南明确分档折扣收费:联检指标不超过5个,各项按80%计价;6至10个,各项按70%计价;10个以上,各项按60%计价,顺应联检边际成本递减规律,减轻患者负担。

指南同步设立“缺数减收”等配套政策,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存储上传检验数据将实施减收约束,以此推动检验数据共享、结果互认。同时新增肿瘤类器官培养、药物敏感性检测等项目,支持检验技术创新。

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加快对接落地立项指南,科学测算价格水平,促进区域价格水平相对均衡,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领域“车同轨、书同文”。

编辑:孟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