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国家医保局网站 发表时间:2026-07-28 14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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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管理标准,提升经办服务和协议管理规范化水平,助力长期护理保险经办高质量发展,国家医保局制定《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(2026版)》。为规范文书使用,引导群众、机构准确规范填写相关内容,我们组织对国家版文书进行系列解读。

长护险参保人,如果因疾病、伤残、失能等原因长期需要他人照护,准备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,就需要填写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》。

这张申请表是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的重要文书,也是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、组织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。填写时,只需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。

【图1】整张表格总览:先看清这张表分几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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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具体说明如下:

这张申请表主要分为四个部分:申请人基本信息、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、承诺事项、经办机构受理情况。

其中,申请人基本信息、代理人信息和承诺事项,一般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、委托代理人填写;表格最后的“经办机构(含受托第三方)受理情况”由经办机构填写,申请人无需填写。

填写前,建议先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件、医保参保信息、联系电话、现居住地址等资料。由他人代办的,还应准备代理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
【图2】:申请人基本信息要准确,参保信息要一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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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如下操作:

这一部分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、参保情况和申请基础信息,是经办机构受理申请时首先核对的内容。

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等信息,应按照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。参保地填写申请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所在地,一般填写到省、市、县或区。

“失能时长(月)”填写申请人持续处于失能状态的时间,按月填写即可。例如,生活自理能力明显下降并持续6个月,可填写“6个月”。

“是否经过康复治疗”根据实际情况勾选。接受过康复治疗的,应勾选“是”,并填写治疗月数;没有接受过康复治疗的,勾选“否”。

“是否首次申请”也要注意区分。第一次申请失能等级评估的,勾选“是”;以前申请过的,勾选“否”,并填写上次评估结论时间。

“联系电话”应填写能够正常接听的号码,便于经办机构联系、核实信息和安排后续评估。

“参保类别”按照本人实际参保身份勾选,如单位职工、退休人员、未就业城乡居民、按职工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等。不确定参保类别的,可根据医保参保信息填写,或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。

填写提醒:这一部分最容易出现身份证号填写错误、联系电话无法接通、参保类别勾选不准确等问题。填写后应认真核对,确保信息与身份证件和医保参保信息一致。

【图3】居住状况和地址信息重点填写“现在住在哪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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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如下操作:

这一部分主要用于了解申请人的实际生活环境,也便于后续联系和安排评估。

“居住状况”填写申请人目前真实的居住情况。例如,独居、与配偶或伴侣居住、与子女居住、与父母居住、与其他亲属居住、入住养老机构、入住医疗机构等。应按照当前实际情况勾选,不必按照户籍关系填写。

“居住地址”填写申请人当前实际居住地点。这里要注意,居住地址不一定等同于户籍地址。后续评估联系、现场核实或上门评估,通常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安排,因此应尽量填写完整。

“户籍地址”填写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。如果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,也建议分别填写完整,不要空着。

填写提醒:很多人容易只填写户籍地址,忽略实际居住地址。申请人目前住在哪里,就应在“居住地址”栏填写哪里;户口登记在哪里,则填写在“户籍地址”栏。

【图4】照护者信息请如实填写平时由谁照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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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如下操作:

照护者信息用于了解申请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帮助时,主要由谁提供照护。

填写时,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即可。例如,平时由配偶照料的,勾选“配偶”;由子女照料的,勾选“子女”;由亲友、保姆、护工或医疗人员照料的,按实际情况选择。没有固定照护人员的,可以勾选“无”。如有其他情况,可在“其他”中填写说明。

这一栏主要反映申请人的照护支持情况,有助于经办机构和评估机构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照护基础。填写时不需要刻意选择“看起来更严重”的选项,应按平时真实情况填写。

填写提醒:照护者可以是家属,也可以是非亲属照护人员。关键是填写“实际在照料申请人的人”,而不是只填写法律关系上最亲近的人。

【图5】本人不能办理时,再填写监护人、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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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如下操作:

如果申请人本人能够自行办理申请手续,这一部分可以不填。

如果申请人因身体状况、认知情况、行动不便或其他原因,不能自行办理,可以由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。此时,应填写代理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与申请人的关系和联系地址。

“与申请人关系”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,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其他亲属、雇佣照护者等。没有对应选项的,可选择“其他”,并写明具体关系。

代理人信息要真实、完整,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,便于经办机构联系和核实相关事项。

填写提醒:谁代申请人办理,就填写谁的信息。不要把申请人信息重复填写到代理人栏,也不要在由他人代办时漏填代理人信息。

【图6】签字前要认真核对承诺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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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按如下操作:

承诺事项是申请人或其监护人、委托代理人对申请信息和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的确认。

签字前,应认真核对前面填写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参保类别、失能时长、代理人信息等内容,确认无误后再签字,并填写日期。

签字表示确认所填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,并同意评估结果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如存在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,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填写提醒:签字栏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;由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可由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。日期应填写完整。

【图7】经办机构受理情况这一栏申请人不用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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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注意:

表格最后的“经办机构(含受托第三方)受理情况”,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受托第三方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填写。

申请人本人、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填写这一栏。提交申请时,只需确保前面应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的内容真实、完整、清楚即可。

填写提醒:这一栏不要提前填写,也不要随意涂改,由工作人员按受理情况填写

编辑:孟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