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2026-10-29 1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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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8日,国家中医药局发布通知,公布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创建单位名单。通知明确,各创建单位党委、政府要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和工作实际,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。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创建单位的管理与指导,做好日常监测评估,及时总结典型经验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创建周期结束前组织评估验收,将合格单位正式命名为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”。

 附件:

1.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单位名单

  2.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



编辑:刘子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