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国家医保局 发表时间:2026-10-21 14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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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明确鼓励相关人员参加职工医保,扎实推进医保参保提质扩面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,成为城市劳动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厦门立足群众就医“急难愁盼”,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,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,让灵活就业人员更有“医”靠,相关参保机制获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。
截至2026年8月,厦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24.40万人,其中灵活就业人员(含新业态劳动者)有19.91万人,占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三分之一,位居全省第一;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达85%,确保劳动者“病有所医,医有所保”。
同时,构建全周期生育保障网,按照省统一部署,自2026年3月1日起推动灵活就业人员、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,更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且自2026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(含灵活就业人员)住院分娩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现个人零自付,分娩镇痛项目取消先行自付比例。
编辑:刘子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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